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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内购买的车辆都属于购置税优惠的范围。税务部门的文件还未见到,按以往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是以发票日期为准。
具体施行的政策为“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汽车购置税减半是以发票日期为准,10月1日以后购买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
根据财税〔2015〕104号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您好,请参考财税2015年104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专业回答请采纳,谢谢。
按照原计划,小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但考虑到在该政策的影响下,过去一年小排量车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汽协等机构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永久保留该项政策。
中汽协副秘书长叶盛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项政策不仅将提振消费,而且还有助于引导行业趋势;应该将鼓励小型汽车的发展纳入行业规划指导原则中。
如果这项政策得以永久保留,对消费者和经销商而言都是利好。如果不是急着用车,不妨再等两个月,届时无论政策延续与否,经销商针对该项政策,年底前都会有促销活动。
减半征收:应纳税额=16万*1.17*0.5%=9360.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税价格)定率(税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税率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即为5%,其他车辆仍为10%。
举例说明:某款1.6L排量的车型,其厂家指导价是20万,实际购买时又优惠了4万,即开票价格是16万。未减半征收:应纳税额=16万*1.17*10%=18720
扩展资料: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 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6*10%。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汽车购置税